从房产税扩大试点,到重申房产交易所得征收20%的税,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改革在一步步推进。
“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已经有了方向和试点。这个方向就是要对从房产保有到交易环节的所有税费进行整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专访时表示。
贾康说目前正试图通过房产税试点,逐渐建立起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体系。而到目前为止,我国房地产市场中,保有环节的税收一直是缺失的。
2011年1月28日起,重庆、上海试点开征房产税。
然而,两年的试点下来,效果似乎并不理想。
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算了一笔账,2011年,上海土地收入1491亿元,即使加上商铺、写字楼,房产税收入只占土地收入的1.5%左右,而土地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高达43.5%。2012年上海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到960亿元,房产税收入上升到2.6%,同比上升,但仍然无法满足地方公共支出所需。
重庆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与土地收入完全不成比例。
“很多人是用指责的态度看待上海、重庆的试点,说效果不好。”贾康说,但它们敢为天下先,方向正确,采取了相对柔性切入的方式,减少社会震动,先把房产税做了起来。从效果看,正面效应也在显现,比如高端房价趋于平稳,调节住房布局的意图已经有了较好的实现,也带来了政府的收入。虽然一开始这笔钱并不起眼,但其成长性可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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