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厉以宁:城镇化既是“发展转型”又是“体制转型”
来源:南方日报 2013-03-04 16:50:00 作者:龙金光
谈农民享有权
应让农民享有土地流转价值溢出
南方日报:农业人口转化成城镇人口的最大困难在哪里?
厉以宁:有三个困难。通过在一些地方的调查,我发现第一个困难就是就业问题没解决。要给他们安排就业岗位,实现有收入的就业,还需要突破农村土地从征用补偿向可流转交易转变,让他们有资本在城镇创办小微企业;或者全村搞一个行业,比方说全村改搞物流行业,这都可以。
第二个困难就是公共服务一定要到位,从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一直到更高一点的学校,还有医院、卫生所,再加上其他的设施。但目前好多地方因财政困难都解决不了。
第三个困难,就是生活习惯的问题。我到一些地方的新居民楼去考察,住户反映:“好是好,就是天天爬楼,也没电梯,我年纪大了腿走不动了。”“不能养鸡,我家的小孩天天要吃鸡蛋,鸡都没有。”还有,过去在农村,邻居相互串门很容易,现在一家一户,周围的人都不认识。但他们埋怨的也只是生活习惯问题,生活质量好转,迁移还是受欢迎的。
这三个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农民感觉到,老房子的拆迁中他们没有得到收入方面的好处。
南方日报:该如何解决老房子的拆迁农民没有得到好处这个问题?
厉以宁:土地农转非过程中的价值溢出主要给了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农民只得到非常少的一部分。比如说,只给了农民一套新房子,而老房子是跟农民的生产连在一起的,因此老房子的拆迁应该给农民一定的补助,但很多地方没有去做。这主要是个政策制度设计的问题。所以,在政策制定上要听取他们的意见,尽可能让农村居民充分讨论并享有价值溢出。
南方日报: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对待农民的土地。突破农村土地从征用补偿向可流转交易转变,目前还有哪些障碍?
厉以宁:重要的是推进关于土地确权的改革,赋予农民三权三证,即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盖房屋的房产权,然后给三权发证。
国家应保护农民土地不可侵犯,便于土地流转。在农村金融发达的地区可以试行抵押贷款,这样,农民扩大生产规模的钱有了,进城安家的钱也有了。反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承包地、宅基地不能抵押不能转让,连出租都很困难,农民没有物质资本。除了名义上的集体所有权外,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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