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仍有改进空间
对于刚出台的“新国五条”细则,受访委员们一致认为,应该肯定其初衷,谨慎操作,并期待其进一步细则,考虑改进空间。
房地产市场相对成熟的美国,其经验也可作为参照。
李纲介绍,美国的收税方式是,若是夫妻俩的自住房,每人免税50万美元,即如果卖房金额在100万美元以内,不用额外征税。
李纲说,美国60%~70%的人是租房住,因此与中国要抑制房价的目的不同,美国的政策制定是要让低收入者能租得起,而非买得起房。
“虽然收入不及美国,但北京的租金已经要超过美国了。高中档各类租金价格在月均收入的1/3以内是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区间。”李纲说,如果租房价格占工资收入30%以内,而且房价上涨与工资上涨成正比,大部分人就不去买房了。
对于政府正在探索推广的房产税,李纲介绍,美国房产税是每年交购买原始成交价的1.25%,一直交到卖出该套房为止。如果保有一套房,不需要额外交税,并拥有永远产权。
“比如20年前,我在洛杉矶地区买一套房仅要几千美元,现在虽然已经涨到了100万美元,我们依然按照买房时价格的1.25%征税。而且政府规定,这种比例每年调整,不得超过2%。”
李纲认为,“新国五条”细则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政府不能光考虑控制房价,也要将社会未来有序发展纳入考虑范围。对于居民自住的房子,应该给予一定免税。
对于保障房政策的落实,各路人士认为,最重要的突破点,在政策落实即信息透明。
李纲说,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如果美国65岁以上的人房租超过收入的20%,就有资格申请房屋补助,政府所提供的房子,只占你工资的30%,比如你月收入1000美元,仅交300美元。(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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