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政策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项内容。而在第二条措施中更明确了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不仅显示出了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更体现出政府将会运用更多的政策手段确保房价平稳。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布,对“国五条”进行进一步细化。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房地产调控在已采取的限制性信贷手段、严格限购等行政手段之外,还应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税制改革,才能更好地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可以对房地产供需双方形成税负约束,促使不动产投资、投机行为收敛,有利于增加住房市场上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还可以减少已建成房屋的空置率,活跃租房市场,提高社会中不动产资源配置的效率。
此外,本次“国五条”中再次提出“制定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专家表示虽然相较于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城市范围缩小,但是更具有针对性,对市场的影响不可小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2011年政策出台后全国600多个城市公布了目标,但这个房价控制目标主要参考依据是人们的收入增幅,也就是从收入增幅的角度制定房价控制目标。而此次房价控制目标,主要是从稳定房价的角度出发。对地方房价上涨幅度控制将更为严格,对一、二线城市,未来可能会相继出台地方性政策配合,进一步削减房价上涨动力。
而在前不久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报告中传递了2013年中国地产政策的总基调,即“扩流量、逼存量、差别化”。
业内专家表示,除已经出台的政策外,应对楼市上涨政策上还有许多“储备粮”,如在税收上可以扩容房产税与增加交易税,在行政限制上加码限购区域,在信贷上提高二套房贷门槛,在土地政策上打击囤地与抑制地王。一旦市场出现过热趋势,这些政策完全都可以作为稳定市场的手段,为确保楼市平稳预留了政策空间。(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韩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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