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2012年10月,家住长沙今利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将小区业委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业主称,2012年8月,该业委会在公告栏贴出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公告,但最终在“只有少数人”参加的前提下,自行举行业主大会,并通过了小区物业要将物业费从1.1元提高到1.5元的方案。
小区居民代表谢女士介绍,8月27日,业委会将业主大会的表决结果贴在布告栏里。表决结果称,这次大会有147人与会并参与投票,同意涨价的户主有95人,不同意的为少数。而剩下没有参加大会的128户业主的选票则按规定计入“同意”的票中。因此,才以高票通过了物业的提价方案。
业主质疑涨价程序不合法,多方协商无果,于是,没有参与投票的多名业主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2013年2月25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质疑一:涨价的依据是什么?
2003年就搬进今利园小区的谢女士反映,物业提出涨价后,业委会在“只有少数人”与会的情况下,就弄出了一张这样的通告。这让不少居民很无奈。
谢女士说,物业费涨价不是不可以理解。但对方拿不出一个合理涨价的文件。难道物业可以随便定价吗?且管理费虽提高了,但小区的服务并没因此变好。
对此,今利园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去年代表物管中心参与业主投票的廖经理已调走。物管中心几年都在亏本。涨价的依据就是小区虽小,但“五脏俱全”,管理起来需要开支。再说“物价也涨了,什么东西都涨价了”。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介绍,影响物业管理费升降的是整个市场环境,和一般国家定价的费用有区别,但也不是随便乱涨的。李健称,根据物价局的规定和市场的需求,价格可以在一个适当的区间内波动。价格不能超过该区间的上限。就今利园小区的例子来说:如果一个物业想提高物业费的价格,首先,物业需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一个涨价的方案。如果这个方案得到三分之二的业主通过,才需向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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