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楼市调控首选房价控制 地方配套政策或将再次加码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2-27 11:22:00
继2011年调控后,国务院日前再出重拳调控楼市,新“国五条”的第一条就直指“房价控制目标”。
业内专家预计,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在于稳定预期,各地将陆续制定细则,对这一目标给出数字化的明确规定。但只有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地方政府才会更有动力去落实调控措施。
房价控制意在稳预期
房价控制目标,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而言并非一个新鲜名词。在2011年房价高涨时首次提出,2012年楼市冷清下又悄悄隐退。时隔一年后,房地产市场逐渐重返热潮,楼市调控再次聚焦到这一硬性措施。
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去年12月份上升0.57%,涨幅进一步扩大。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超过七成,其中一线城市连续5月领涨全国。这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房地产业已经驶入复苏的上行通道。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说,“‘新国五条’将房价控制目标列为五大措施之首,说明国家已意识到如果调控不加强,房价可能迅速上升,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格局将被破坏,好不容易得到的调控成效再次失去。”
许多地方开始动起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21日发文表示将继续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尽快制定本年度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持房价基本稳定。武汉市房管局也表示,将于近期出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提房价控制目标显示出中央调控房价的决心。”李国政说,新政策不但把房价问题放在调控的第一条,而且明确提出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此轮楼市调控的重点将在于督促各级政府围绕调控目标,制定详细的措施严控房价上涨。
控制目标不能变成涨价目标
早在2011年初,国务院就出台“国八条”对房价控制目标和房价考核问责制度进行规定,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随后,各地陆续公布了调控目标。除北京明确表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外,其他城市都采取了与GDP增长挂钩的做法,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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