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住建部部长姜伟新部署的2013年财政部、住建部重点开展的工作中,均包含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2月20日国务院常务办公会提及的“扩大房产税试点”,实际上只是将上述两部门已经部署的工作“公开化”而已。
由于湖南、湖北等省均上报了本省的房产税试点技术性方案,因此,“扩围”房产税试点城市并不存在太大的难度。“但是,这项工作真正的难点在于,能否在各类典型城市分别进行试点工作,从而为全面开征房产税积累经验。”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记者表示。
从2011年开始,重庆、上海相继由国务院批准,进行房产税试点。一位参与此项工作的住建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当时选择这两城市是进行了多方面的综合考虑。上海是作为房地产热点城市为房产税全国推行积累经验,而重庆则是作为城乡一体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大型城市的典型,积累运行房产税的经验。
相比之下,湖南、湖北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归并征收”,则有可能为全国在推行房产税时提供经验。中国房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告诉记者,在他看来,每一个试点城市的选择,都应该有其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特殊意义,以供全国推广时积累经验。
“房产税全国推广,主要大的技术性障碍有两个,一个是涉房税种的归并问题,另一个就是房屋权属复杂和免征方式设定的问题。”陈国强说,而在这一方面,作为房地产一线城市的北京,十分典型,具备试点的价值。
但是,北京是否最终纳入“扩围”范围,目前却尚未确定。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市地税局2012年工作重点中,确实包括“做好房产税试点政策研究”的内容,但此后,北京市地税局曾向记者解释相关工作主要在政策研究领域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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