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已有120㎡以上住房 长沙买房不能再贷公积金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2-21 10:12:00
2 6个月变12个月
新政策: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老政策: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 4套变3套
新政策:职工购买、建造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老政策: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注销的产权面积(限一套)可不计),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及偿还商业用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 3年变1年
新政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可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批准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可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老政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拍卖房、单位自建经适房,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可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批准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3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可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 5年变0年
新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老政策: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延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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