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六类情况可“以人查房”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2-19 15:46:00

“房多多”事件频发多地出台新规禁止以人查房———

年前各种类型“房多多”事件集中爆发,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成为关注焦点。日前,多个地方政府出台查询规范,禁“以人查房”,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对此规定,社会舆论褒贬不一,有声音称此举有因噎废食之嫌,是在保护贪腐。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北京并未执行特别的查询政策,而是一直严格执行住建部2008年下发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有关“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的规定。

“实际上对于房产信息查询住建部早有明文规定,北京只是执行住建部文件。”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8年下发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中就明确规定,在对信息进行利用时,“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6类情况可以“以人查房”: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登记资料;预告登记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与该房地产预告登记相关的登记资料;抵押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可查询、复制与该房地产抵押权相关的登记资料;房屋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明、继承(受遗赠)证明,可查询、复制与继承、遗赠相关的登记资料;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已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可查询与公证、仲裁事项相关的登记资料;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提供单位介绍信、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可查询、复制相关的登记资料。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北京住建委:六类情况可“以人查房”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02-19 15:46:00
年前各种类型“房多多”事件集中爆发,个人房产信息查询成为关注焦点。日前,多个地方政府出台查询规范,禁“以人查房”,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对此规定,社会舆论褒贬不一,有声音称此举有因噎废食之嫌,是在保护贪腐。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