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农地改革三大文件酝酿中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是突破口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2-19 10:39:00
“政府制定土地改革政策时应该充分吸取底层变革的力量,不能完全靠顶层设计,因为地方围绕这个难题,已经做了很多尝试,应该吸取其经验。”周其仁说。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土地制度改革应允许地方先走一步。
“改革的出路,只能是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允许农民集体在遵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对土地实行自主开发或自主招商,形成建设用地市场,让农民在国家调节、市场定价的机制下,分享城市化利益。”党国英说。
另一方面,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单靠地方政府推动是不能完成的,需要中央进行顶层的系统设计。缩小征地范围、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涉及土地收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只是单纯地推进单项制度改革,如征地制度改革,难以落实,阻力很大。需要协调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优化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政策体系。因此,未来的土地政策应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同时,应将从基层吸取好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政策法律。
“改革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允许摸着石头过河。顶层设计包括土地管理法怎么修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条例怎么制定,但是考虑地方差异性,不可能那么具体,所以允许地方探索经验,等成熟后再制定为法。”朱中一建议,征地制度改革要从立法层面解决,先修改法并制定有关条例;宅基地的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以探索试点,地方有一批试点城市;城市存量土地盘活各地已在探索。不过他认为,法的修改有相当难度。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叶剑平也认为,应该先试点,再定制度,改革能否实现,要从法律上做出调整。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如果全面市场化要先修改宪法,还要修改土地管理法,明确征收权利的界定、使用权等。“目前整体制度框架不具备,今年全面推开不现实。”他说。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国土部部署了一批土地改革试点,进行土地管理制度探索和改革,一些地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成都的农村集体土地还权赋能,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广东“三旧改造”等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及节约集约用地试点。这些试点成效显著,根本经验是承认农民的土地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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