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忽悠”手段多 购房者需见招拆招

来源:广州日报 2013-02-18 16:22:00

应对措施:如果购房者是看中绿化面积买房的,那么一定要将开发商有关这方面的宣传内容写入购房合同,且约定违约责任。

忽悠四:回报率、入住率设陷阱。一些开发商为了尽快将房屋销售出去,会在广告中宣传购房回报率,其实这是无根据的。在如今市场经济时代,包括房地产在内的任何商品的涨跌都是难以预测的。而入住率的计算标准更是五花八门,购房者即使是入住了恐怕都很难真正弄清楚。

应对措施:头脑清醒,擦亮眼睛,切勿因为贪念失去理智。

忽悠五:房产开发商委托房产代理商销售的陷阱。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将房屋的销售事务委托给房产代理商,房产代理商为了完成销售任务、追求销售额,往往在促销广告上夸大其词,购房者一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任务便已完成。购房者发现自己上当后,就存在到底应向谁追究责任的问题。

应对措施:通常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是开发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房产代理商作为代理人,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应由被代理人即开发商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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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忽悠”手段多 购房者需见招拆招
来源:广州日报2013-02-18 16:22:00
在售楼过程中,开发商会用很多“忽悠”手段来迷惑购房者。这时候就需购房者见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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