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在上海、重庆启动
房产税试点。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
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
统计显示,自
房产税试点启动至去年三季度,上海认定的应征收
房产税的住房约48000多套,约占已认定住房总数的19%。而重庆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
房产税对遏制炒房投机、引导理性消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远非一些人所预期的高房价“杀手锏”。
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累计环比上涨0.1%,同比下降1.2%;重庆房价亦显环比上涨态势。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说:“为确保平稳起步,
房产税试点没有‘下猛药’,市场‘痛感’较轻。”
“一户三口之家的居民,新购一套400万元住房,除去180平方米的免税额,实际每年只缴纳
房产税1120元。”上海永庆房屋总经理陈史翎说:“
房产税本不是直接冲高房价去的,期望它对高房价‘一剑封喉’本不现实。”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则指出,现阶段试点的
房产税方案,对楼市调控所起的作用并不大。
房产税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
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5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自去年年底楼市回暖以来,市场对包括
房产税在内的调控“后手”预期再度增强。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传出“纳入试点范围”的就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
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1月中旬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个
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方案并不现实”。
进退之间,
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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