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数亿致烂尾
“原来我们和新中国合作就是资金链问题,没想到后来引入央企也还是烂尾,不过,这个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很普遍,那时广州烂尾的工程很多。”陈朝平说,当年的建设资金,多是以项目公司做担保去贷款。
在1996年至1998年间,晋新公司曾五次向工商银行越秀区德政中路支行贷款2.694亿元,截至2005年5月20日,尚欠工行本金2.68亿,利息1.1亿,共3.7亿未归还。在2005年,工行将此债权转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下称东方资产),东方资产于2006年初起诉晋新地产追索债款。
晋新地产2009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在三方合作约定的投资计划及出资中,华水公司已履行应缴的578.298万美元注册资本;应缴付出资247 .842万美元的新中国公司,缴纳了125.86万元美元,欠121.982万元未缴。
知情人透露,晋新地产在开发过程中,除向工行贷款外,还曾向华夏银行、建设银行等贷款,并都因欠债成了被告。在此期间,多家银行分别起诉晋新地产追索债款,工地因而也被查封。21世纪初,广州的房地产正处于快速上升期。不少烂尾楼都被开发商看中,中水广场也不例外。
“我们从来没有反对任何机构盘活项目,我们欢迎任可人来合作,但这首先要保证我们股东的利益,保证大家的利益。”陈朝平证实,这些年间,曾有不少开发商看中项目,并欲进驻,但最终不了了之。
而项目在烂尾搁置下,其负债利息逐日增长。截至2009年6月26日,仅欠工行的五笔债款的利息已从2005年的1.1亿涨至2.5亿,加上2.68亿本金,合共负债5.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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