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第一烂尾楼一年蒸发10亿 众开发商望而却步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2-01 08:55:00

中水广场位于林和西路,与中信广场百米之遥,与广州体育学院一墙之隔。

“很多人找到我,想逼我出局,但我怎肯退让?我已投入3亿多元。”

———秦发公司董事长徐吉华

脱去那袭华丽的广告外衣,天河北的中水广场又恢复原有的裸坯模样。

14年了,初生的婴儿也已步入豆蔻年华,周边地价亦已飙升N倍,唯有它烂尾至今。

在近期被曝月收入广告费38 0万元后,这个搁置了14年的烂尾楼重成广州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其背后的烂尾始末更显扑朔迷离。

假设以2012年体育中心地段写字楼的平均租金13 2 .5元/平方米计算,地上建筑面积达63928平方米的中水广场每月亦可收租847万元,相当于每天有28万元、一年有近10亿元白白蒸发。

事实上,中水广场从来不缺关注。十余年来不少开发商都动过它的主意,无奈其负债累累且官司缠身,不少人因此望而却步。

每天消失28 .2万元

从广州火车东站出来,映入眼帘的中轴景观中,除了中信广场,中水广场必然是第二抢镜的“尤物”。此前,它因外表被巨幅酒广告包围仿若一瓶酒;如今,则因它的毛坯容颜沧桑与周边色彩鲜明的高楼大厦格格不入。

过去多年,中水广场曾和中诚广场、合银广场、京华广场、保华广场并称广州的五大烂尾楼。但在近年房价高飙中,后四者先后被盘活更名启用,且运营不错,唯有中水广场未见动静。

在寸土寸金的天河北,分分秒秒都是黄金。

满堂红写字楼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体育中心区域热点二手写字楼的售价约27343元/平方米,同比升5.23%。即便是老牌的广州国际贸易中心,去年二手均价亦达19833元/平方米,与中水广场为邻的中信广场则为34100元/平方米。去年,体育中心的平均租金比2011年上涨了5.7%,达132.5元/平方米;中信广场是150元/平方米,中泰国际广场是110元/平方米至142元/平方米。

即使在今天看来,中水广场无论外形或地理位置,都不失为宝地。若取该地段写字楼平均租金132.5元/平方米计算,地上建筑面积达63928平方米,每天可收租28.2万元。

实际上,倘若真正运营起来,中水广场的收入或不止于此。其地上裙楼6层的商业面积11162平方米,而商铺的租金非写字楼的租金可匹敌;且地下室四层达14080平方米,亦有相应的停车收入。

但于目前看来,中水广场的官司纠纷不知何日可息。每天至少28.2万元,每月847万元,一年达近10亿元的租金收入,仍继续于烂尾中无形消失。

7000多万元地价至今未付清

中水广场位于林和西路,与中信广场百米之遥,与广州体育学院一墙之隔。

??知情人透露,1994年,占地面积4358平方米的中水广场属于体育学院的地,后被广州建筑置业公司拿下,“当年拿地的成本,大约是总价7000多万元,钱至今未付清”。

广州市晋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晋新地产)2008年的审计报表佐证了此事。在1997年4月、1998年1月,晋新地产原财务经理廖汉通分别支付广州体院校办产业办公室50万元,合共100万元。

晋新地产于1995年8月2日由广州市建筑置业公司(下称建置公司)和香港新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中国公司)合作而设,双方合作经营中水广场的开发、建设销售、出租管理等,投资总额为2065.34万美元,注册资本826.14万美元。当年,建置公司是广州市房地产实业总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之一,成立于1992年的广州市房地产实业总公司则是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现房管局)政企分开而组建的国企。香港新中国公司则是由汕头市政府在香港设立的窗口公司粤东发展有限公司与另一公司投资成立。

“当年合作就是因为资金的问题没钱开发,而且合资风行一时。”建置公司现任法人陈朝平表示。

1994年12月,建置公司在获得土地7个月后找到了香港新中国公司。双方曾初步达成建置公司占股两成,新中国公司占股八成。双方约定,合作条件是建置公司提供中水广场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合法有效凭证,新中国公司提供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含税费)并保证所投入的资金能达到工程正常进度,直至竣工交付使用。

商品房的销售,由香港新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外独家总代理销售,销售对象以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为主,国内居民为辅。内销、外销的比例为内销占30%、外销占70%。”1995年,晋新地产正式成立,双方约定广州市建筑置业公司以30%,香港新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70%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合作期限为15年。

穗港合资还引入央企

然而,合作半年,晋新地产内部就发生重大变化。

1996年5月2日,晋新地产董事会决议通过,引进央企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下称华水公司,为长江三峡集团的子企业)参与合作公司的经营,建置公司让甲方于华水公司,退居为乙方;新中国公司则居丙方。晋新公司亦从越秀区小北路的建置公司迁往天河区天寿路朝晖商业中心。

1996年8月23日,三方再次修订合同,对项目的总投资额2065 .34万美元作出重新分配。华水公司负责投资额1445 .74万美元,并缴付注册资本578.298万美元;新中国公司负责投资额826 .14万美元,并缴付注册资本247.842万美元。三方约定,投资额从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投入,总投资额全部在三年半内投入完毕,建置公司则负责提供土地使用权。

分工明晰,开发管理费华水公司承担70%,新中国承担30%,项目竣工后华水获70%权益,新中国占30%。华水公司负责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及有关税费,新中国公司负责拆迁补偿费、三通一平费及有关税费,建置公司负责跑政府,负责各类批文等。合作期间,晋新公司按建筑面积(地下室、设备层除外)每平方米人民币120元向建置公司支付开发管理费,做为建置公司在晋新公司的固定收益分配,建置公司不再收取总承包管理费、土建管理费等其它费用,也不享有晋新公司的其它权益。

华水公司委派三人,建置、新中国公司各委派一人组成了五人董事会,董事长由华水公司人员担任,副董事长由建置、新中国的人员担任。此次合作后,中水广场动工终于正式提上日程。但谁也没料到,国企、央企和港企三方合作,项目竟然也烂尾。

1999年封顶,曾为市文明工地

在中水广场报建之际,天河北周边仍是大片荒地,已落成的高楼大约有国贸中心、市长大厦,中信广场还在施工中。

中水广场1996年8月以前的资料显示,其曾规划为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直至1997年5月,广东省建设委员会批准其建成主楼地面以上43层,局部46层,裙楼6层,建筑面积共63928平方米,地面以下4层,建筑面积140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08平方米,建筑高度173.4平方米。

即便在今天看来,毛坯的中水广场外形仍不失时尚,就像早期的大哥大手机,如今的对讲机。大楼首层为大堂门厅,2至6楼为裙楼商场、餐厅厨房,7至22层为避难层,8至10层为公寓式办公楼,11至43A层为大开间办公楼,43B层为电梯机房、蓄水池,45至46层为观光厅及电梯机房。

“漂亮那是当然,这还是原来的副市长李卓彬担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时该院设计的。”忆及当年辉煌,陈朝平略显兴奋。

中水广场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构造抗震等级采用一级。14层、22层和43B层设置加强层,以控制大楼侧向位移。当时工程概算暂按27947.2万元,即3850元/平方米进行总量控制。

1997年7月29日,中水广场在未办妥征用地手续下,获得广州城市规划局先行施工土方及护壁工程的批文,其征用地手续办理获延期至1998年12月30日前。直到2001年9月19日,中水广场方办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用途为50年产权的写字楼。

有关资料显示,中水广场还被评为广州市1999年度文明工地。陈朝平证实,中水广场大约在1999年封顶,但此后由于资金链问题工程开始中断,直至今日。而接踵而至的官司亦打至今日。

负债数亿致烂尾

“原来我们和新中国合作就是资金链问题,没想到后来引入央企也还是烂尾,不过,这个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很普遍,那时广州烂尾的工程很多。”陈朝平说,当年的建设资金,多是以项目公司做担保去贷款。

在1996年至1998年间,晋新公司曾五次向工商银行越秀区德政中路支行贷款2.694亿元,截至2005年5月20日,尚欠工行本金2.68亿,利息1.1亿,共3.7亿未归还。在2005年,工行将此债权转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下称东方资产),东方资产于2006年初起诉晋新地产追索债款。

晋新地产2009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在三方合作约定的投资计划及出资中,华水公司已履行应缴的578.298万美元注册资本;应缴付出资247 .842万美元的新中国公司,缴纳了125.86万元美元,欠121.982万元未缴。

知情人透露,晋新地产在开发过程中,除向工行贷款外,还曾向华夏银行、建设银行等贷款,并都因欠债成了被告。在此期间,多家银行分别起诉晋新地产追索债款,工地因而也被查封。21世纪初,广州的房地产正处于快速上升期。不少烂尾楼都被开发商看中,中水广场也不例外。

“我们从来没有反对任何机构盘活项目,我们欢迎任可人来合作,但这首先要保证我们股东的利益,保证大家的利益。”陈朝平证实,这些年间,曾有不少开发商看中项目,并欲进驻,但最终不了了之。

而项目在烂尾搁置下,其负债利息逐日增长。截至2009年6月26日,仅欠工行的五笔债款的利息已从2005年的1.1亿涨至2.5亿,加上2.68亿本金,合共负债5.18亿。

秦发公司买下70%股权

在广州开发商对中水广场欲接还拒的同时,北方的秦皇岛秦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秦发公司)在经过多次考察,已决定接受这个“烫手山芋”。

“当时我想将公司总部搬到南方,打算在广州建一个大楼,没想到后来那么不顺,只好搬到了珠海。”秦发公司董事长徐吉华记得,大约在2008年,他经人牵线和晋新地产的大股东华水公司对接上。但于此事,华水公司的法人陈逸诗三次以开会或在忙为由,拒绝接受南都记者采访。

2009年底,秦发公司和华水公司签订《担保代偿协议》,华水公司将截至2009年6月20日所欠东方资产的2.68亿本金及2.51亿利息的债权转让给秦发公司。

“东方资产免除了相应利息,将整个资产包打折以2.7亿元转让给秦发公司。”2009年底,秦发公司和华水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承诺函》,华水公司表示在秦发公司付清2.7亿的债权后,同意将晋新地产70%的股权转让给秦发公司。此举亦获得华水公司的集团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及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批准同意。

同年12月,秦发公司先后将2.7亿元汇入东方资产公司代华水公司偿还。

华水公司2010年6月底的《关于转让晋新地产70%股权的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内容显示,评估公司2009年12月31日评估晋新地产的相关资产及负债,资产总额为74926万元,负债总额为9297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负18050万元,华水公司持有的70%股权价值为负12635万元。

即便在秦发收购期间,亦有多方在打量中水广场。在2010年至2011年7月期间,多家拍卖行曾联手对中水广场进行拍卖。“但拍卖会搞到上海去举行,后来被股东干扰不了了之。”知情人士透露。

“大股东”确权未竟

“当年签完合同后,华水公司将晋新地产的管理权,项目的所有资料等也给了我们。”徐吉华往中水广场派驻了多名保安看守工地,直到今天。

他曾打算将新中国的30%股权也一并收购,“但新中国谈妥后又提出加价,且还有6000多万元的贷款。”

徐吉华说,他刚欲接手中水广场时,以为1.5万-1.6万元/平方米左右的成本就可以拿下,“没想到小股东在谈判中不断加价,越谈越高,后来变成1.8万-1.9万元/平方米,更关键的是,我后来到香港查,发现新中国公司广州的法人在香港并无职务,要求新中国出具授权书,他又不配合”。

“我2007年在琶洲买下整层办公室,不过也就是1.6万元/平方米。”徐吉华因而中断收购小股东,未料,他欲将华水公司的股权更名到秦发公司名下却遇波折重重,官司不断。其间官司从广州中院打到广东省高院、国家最高法院。

“债权从东方资产转变为晋新公司,再转为秦发公司,其间涉及两次主体变更,广州中院因此要求我们去做确权,方可变更执行主体为秦发公司。”2011年广东高院、2012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判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处置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和转让人或者受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或者执行主体。秦发公司应根据其与晋新公司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华水公司与东方资产公司之间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向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执行部门申请裁定变更执行主体。”

徐吉华表示,在最高院判决可直接申请变更主体后,业已向广州中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尚在等待批复。未料,小股东阻挠,他们认为,“中水广场的债权属于国有资产,其转让未经法定程序是非法的。”

而秦发公司的股东资格确权也极为不顺,“本来已经去办理的了,现在华水公司又反悔”。官司交错至今,秦发公司仍未正式确权为晋新地产的股东,更别提盘活中水广场。

中水广场盘活未有期

近段时间,中水广场因为巨幅广告牌而被市民所关注。坊间传称高达380万元的广告收入令人咂舌,而楼宇背后的价值更令人关注。

徐吉华透露,中水广场其实负债不少,已知的就有欠某资产公司本金7200万元(已还500万),体育学院2500万,工程停工损失费1400万,土地出让金7500万,欠工人工资1800万,已代偿还的监理费91万和律师费150万,该笔数字均为本金;而东方资产公司的5.5亿则已偿还。

去年初,网上不少资料称中水广场整栋9.99亿出售。记者日前联系上委托代理人,其自称是合富辉煌人士,并告知早已不代理这个项目,“太复杂了,里面各种关系很乱,建议你别买了”。

有业内人士认为,若忽略中水广场的各种负面,其价格可高达15亿元。

虽然珠江新城已成为新贵,但天河北热度亦不逊。而中水广场亦拥有相当成熟的配套,其周边有地铁广州东站和林和西站,楼下就是林和西公交站,附近是一栋栋写字楼及林和西、天河北豪宅圈。即便烂尾多年,至今仍不失为一块宝地。

“很多人找到我,想逼我出局,但我怎肯退让?我已投入3亿多元。”徐吉华称,近期华水公司亦反悔,双方正在官司拉锯。但他表示,会坚持到底,设法盘活项目,“只要更名成功,项目就有望重启了”。

但项目具体何时能重启,众多股东均表示仍是未知数。

链接

中水广场烂尾始末

◎1992年8月18日,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实行政企分开,组建国企广州市房地产实业总公司,市建筑置业公司是其下属单位之一。

◎1994年5月6日,建置公司征用广州体院内林和西路以西地段兴建写字楼。

◎1995年4月25日,建置公司和香港新中国公司确定合作关系,8月成立晋新地产。

◎1996年5月2日引入华水公司,华水为甲方,建置为乙方,新中国为丙方,华水占70%,新中国占30%,建置提供土地。

◎1997年5月23日规划设计获批。1998年2月27日,工程报建获批,1999年底封顶。

◎2001年9月19日签署土地出让合同。2001年12月起贷款还款全部逾期。

◎2005年7月,工行将债权5.18亿转让东方公司,其间晋新地产与东方公司、华夏银行、建设银行不断官司。

◎2009年底,秦发公司和华水公司签订《担保代偿协议》,转让晋新地产70%股权协议,秦发公司以2.7亿代还东方公司5.18亿资产包。同年小股东抗议,秦发先后同新中国公司、华水公司打官司。

◎2012年11月,最高法院判决秦发直接找执行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广州第一烂尾楼一年蒸发10亿 众开发商望而却步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02-01 08:55:00
过去多年,中水广场曾和中诚广场、合银广场、京华广场、保华广场并称广州的五大烂尾楼。但在近年房价高飙中,后四者先后被盘活更名启用,且运营不错,唯有中水广场未见动静。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