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发公司买下70%股权
在广州开发商对中水广场欲接还拒的同时,北方的秦皇岛秦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秦发公司)在经过多次考察,已决定接受这个“烫手山芋”。
“当时我想将公司总部搬到南方,打算在广州建一个大楼,没想到后来那么不顺,只好搬到了珠海。”秦发公司董事长徐吉华记得,大约在2008年,他经人牵线和晋新地产的大股东华水公司对接上。但于此事,华水公司的法人陈逸诗三次以开会或在忙为由,拒绝接受南都记者采访。
2009年底,秦发公司和华水公司签订《担保代偿协议》,华水公司将截至2009年6月20日所欠东方资产的2.68亿本金及2.51亿利息的债权转让给秦发公司。
“东方资产免除了相应利息,将整个资产包打折以2.7亿元转让给秦发公司。”2009年底,秦发公司和华水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承诺函》,华水公司表示在秦发公司付清2.7亿的债权后,同意将晋新地产70%的股权转让给秦发公司。此举亦获得华水公司的集团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及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批准同意。
同年12月,秦发公司先后将2.7亿元汇入东方资产公司代华水公司偿还。
华水公司2010年6月底的《关于转让晋新地产70%股权的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内容显示,评估公司2009年12月31日评估晋新地产的相关资产及负债,资产总额为74926万元,负债总额为9297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负18050万元,华水公司持有的70%股权价值为负12635万元。
即便在秦发收购期间,亦有多方在打量中水广场。在2010年至2011年7月期间,多家拍卖行曾联手对中水广场进行拍卖。“但拍卖会搞到上海去举行,后来被股东干扰不了了之。”知情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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