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还需落实
管理房地产市场有三个办法:其一是消费方面,做调整限制,即限购;其二是资金方面,进行控制,如限贷;其三是税收调节的办法,如房产税试点
记者:正因如此,在2012年住建部工作会上,姜伟新部长再次强调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将继续实行,且住建部会对放松调控导致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继续采取措施,并会同监察部对其进行约谈。您认为这些调控办法够用吗?
王珏林:“国八条”是楼市调控的“基本原则”,从实际来看是有效果的,因此目前房地产调控要做的是落实既有政策。
住建部工作会上也提到,2013年住建部将配合国土部门,保持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各省市编制好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引导和稳定社会预期。要继续强化市场监控,包括继续在市场准入、销售、租赁、登记、估价和物业服务等方面,强化监督,以及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等。
与此同时,继续密切监测市场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做好政策储备,随时应对房地产市场可能出现的新变化。
在我看来,管理房地产市场有三个办法。其一是消费方面,做调整限制,即限购;其二是资金方面,进行控制,如限贷;其三是税收调节的办法,如房产税试点。
从资金信贷政策的实际效果来看,对房地产市场压力和影响非常大,而目前看通货膨胀压力可控,稳定经济增长意味着银行信贷也会保持平稳。因此,再通过收紧信贷调控房地产,不太现实。而税收的办法是长期政策,不是一下子就能铺开的,目前难以立竿见影。限购政策,即通过调整供求关系,缓解市场和社会的矛盾,这项政策是不会变化的。
现在市场总寄希望于政策加码,来推进房地产调控的逻辑本身就有错误,对于执行上不足的细节问题要切实落实,而不存在超越“国八条”之外的新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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