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今年起居民调查采用新标准——
卖房赚的钱算进收入统计 单位福利等也折价算收入
记者昨日从省统计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2013年我省将打破过去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调查收支状况的老办法,采用新的城乡一体化统计方法,来调查全体居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产生一项新的数据——“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数据最快在一季度数据发布时就将对外公布。
样本扩大
全省调查16000多户居民
2012年前,江苏调查总队做住户调查的样本包括3400多户农村居民和5100多户城镇居民,而城乡一体化统计改革后,样本扩大,从去年下半年起,统计部门已经在进行改革的准备工作,全省共随机抽取了16000多户新的记账户作为样本,这其中有6600户作为全国统计样本,用于计算全省数据。
城乡一体
将有全体、城镇、农村三套数据
过去,在随机抽取样本时,统计部门是先分好城镇和农村的比例,再进行抽样的。2013年开始,样本的选择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不事先区别户籍,而是全部随机抽取,用以统计全体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了与过去的老数据衔接,在样本抽出来后,统计部分再按照样本所属城镇还是农村,将采集来的数据细化成城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过去按户籍来区别的老办法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需求,”统计部门介绍,今后样本抽出来后,区别其是否是农村居民,主要看是否有耕地等。常住在城市的农民工,就将纳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统计中。这样一来,今后再发布居民可支配收入时,将有三套数据,分别是全体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调整内涵
卖房赚的钱也将算进收入统计
为适应居民收入构成的变化,新的统计调查中,也扩大了统计的内容,比如说,某调查对象卖了一套房子,总价100万元,但他之前购买时只花了80万元,那么这多出来的20万元“溢价部分”也应当算入他的收入。
而过去纳入收入统计的,比如房屋拆迁收入、征地补偿等,这次改革中被剔除出收入统计范畴,其他如一次性的赔款、抚恤金、婚丧嫁娶礼金等也不再记作收入,而是列入非收入所得。
指标体系
实物收入折价纳入年度可支配收入
记者了解到,过去统计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不包括实物收入的,但现实中,单位发一些福利,朋友间馈赠些礼品也是常有的事。
今年改革后,可支配收入指标体系将具有全部收支和现金收支两套数据体系。季度发布时仍然只发布现金的收入情况,但在年度发布时,可支配收入将体现现金+实物的总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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