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指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
国务院办公厅明确指出,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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