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存在很多问题,几乎是找谁谁不管,几乎成了“没娘的孩子!”省政协委员郝立富针对这个问题提出提案,建议政府拨出专门的经费对老旧小区进行管理。
郝立富在提案中写道,在计划经济年代,各单位兴建了“家属院”。国家实施“房改”政策后,小楼院房屋产权由公有变为私有,原建房单位多不再管理小楼院。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的管理与维护,小楼院内刚刚兴建不几年的房屋看上去竟破败不堪:阳台锈迹斑斑,庭院花池坍塌、杂草丛生,垃圾成堆,建成十几年的房屋竟成了老房子。
他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既要关注棚户区改建问题,又要关注上述旧楼院存在的管理不善问题,把帮助民众管好房子,解决小楼院物业服务问题,让居住在小楼院里的民众享有优良的人居环境与规范的物业服务,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经费方面,政府财政可适当补贴,或适当向居民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等。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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