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2012年上海内环内房价涨14.5% 新房供应少
来源:东方网 2013-01-23 09:13:00
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短期内不会调整”
对于区域房价分化对于“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影响,陆骑麟认为不会有太大变化。
根据上海市房管局去年2月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中,列出的“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的3个必要条件之一,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陆骑麟称,实际操作中,“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没有统一的认定,因此多是按内环内房源低于330万元/套这个标准判断的。因此,中内环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的变化,对普通住房的认定不会有变化。
“只有在房价出现明显上涨后,相关部门才会对现行的普通房认定做出调整。”陆骑麟猜测,短期内认定标准不会调整。
是否为普通住房,在房产交易时缴纳的相关税费不同。
房产税优惠税率“房价标准”将调
而随着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公布,2013年认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的“房价标准”则将调整。
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3870元/平方米,较2011年微涨3.1%。
陆骑麟解释,这就意味着,2013年上海市成交单价超过27740元/平方米的应税住房,应该按照0.6%的税率计算个人住房房产税税额。
上海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亦称,上海每年都会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宅的平均销售价格,来做差别化税率的“房价标准”。
“自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以来,每年都会做此类的调整。”该负责人说。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上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相关计算公式是,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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