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支招 如何维权
维权难,是广大受害人面临的问题。如果外地人单独起诉“巨人网络”,要到上海进行。这对广大受害人来说颇不经济,从时间上也消耗不起。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
在受害者维权的QQ群里,有受害人将律师提供的法律支持发上:《民事诉讼法》二十二条规定,只要增加一个在当地的被告,当地的法院就有权审理了。
增加哪个被告呢?“巨人受害人维权联盟”说,受害人网银的开户银行基本都是在本地,将开户银行列为被告即可在当地法院起诉录。并建议所有受害人都在本地以这样的方法起诉,这样可以产生全国性的舆论影响。
“巨人网络”和受害人不存在契约,无法以违约的理由起诉怎么办?“巨人受害人维权联盟”又出一招儿: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关于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规定来起诉。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出主意说:选择个案起诉,不要搞成集团诉讼,这样官方和法院都不会来干预。一案赢了,其他迎刃而解。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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