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张建华违反程序,为自己及他人骗购经济适用房17套,此外还骗领廉租房补贴。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被告人张建华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给自己骗购1套经适房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6万
张建华今年33岁,案发前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产权地籍科原工作人员。
据广州市检察院披露,张建华在任职期间,滥用经办复审经适房申购资格的职权,通过伪造申购材料的手法为自己骗购经济适用房一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6万余元。
不仅“造福”自己,张建华还违反经适房申购及审批程序,为陈某某等34户家庭复审申购资格取得经适房准购证,其中陈某某等16户家庭已购得经适房。
此外,张建华还超越职权,违反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及审批程序,通过本人或者该局廉租住房保障复审经办人罗某某,先后为其本人、刘某某等16户家庭办理了廉租租赁保障申请,共领取了廉租租赁补贴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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