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看法:保险条款中零部件被盗不理赔,属“霸王条款”
记者查询获悉,汽车零部件被盗理赔遭拒的案例,在全国确有不少。对此类案例,有专家表达了看法。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告诉记者,此合同条款,属保险行业的格式合同。从逻辑上来说,确实说不通。因为部分包含在整体之中,投保人在投保时一般会认为,全险就应包括汽车的零部件险在内。此外,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对此,若投保人对此格式条款有歧义时,裁决机关等要做出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
同时,有专家表示,偷盗整车的概率应该比偷盗汽车零部件的概率小。从字面含义上理解,全车盗抢险的范围应当包括对整车及车胎、车门、车灯等零部件的保护,它针对的是车子本身的损害,保险公司做出的整车被盗才赔偿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这种条款就是“霸王条款”。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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