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3
征收建成区集体土地房屋,要解决被安置人生活出路
梁彦福,郑州市侯寨乡南岗刘村村民。他说,作为农民,土地、房子都被征收了,虽落下一笔钱,但生活出路没保障。他希望政府能站在被征收房屋的农民立场上考虑,解决好农民生活出路问题。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建成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后,要按照人均住房安置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商业用房不小于10平方米标准安置。其中,人均1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用于解决被安置人生活出路,宜实行集体管理与经营。
另外,在人均安置房建筑面积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安置比例,并允许以激励的方式按成本价增购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积、商业用房面积及增购房面积总和不大于90平方米。
此外,建成区外规划区内(含规划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合村并城,人均住房安置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商业用房安置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其中,人均2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用于解决被安置人生活出路,宜实行集体管理与经营;在人均安置房建筑面积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安置比例,并允许被拆迁村民以激励的方式按成本价增购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积、商业用房面积及增购房面积总和不大于110平方米。
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依法无偿拆除
据郑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体土地征收及地面附属物拆迁补偿,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村民住房三层以下按标准补偿,三层以上给予拆工费(拆工费砖木结构控制在150元以内、砖混结构控制在400元以内),按照拆迁先拆违的原则,属违法建设的依法无偿拆除。
政策4
征收资金实行分级管理,确保补偿资金到位
记者从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郑州市将实行征收资金分级管理,确保资金到位。其中,由市、区财政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利益项目,征收补偿费用由市、区财政部门出具资金担保书。旧城区改建、保障性住房工程等项目,征收补偿费用的90%由本级征收部门负责监管,10%作为不可预见费由市级征收部门负责监管。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