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资产出让是否为有意“粉饰”2012年年报,邓志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京外资产的处置更多的是考虑公司战略层面的安排,“还是将以北京为中心,轨道交通为依托,发展轨道物业。”邓志高强调,在将外地项目处置后,收回的资金可以保证参与北京一些潜在投资机会。邓志高表示,也考虑到公司利润上的筹划和安排,希望可以实现一部分利润。
邓志高还表示,今年公司十分关注北京的土地市场,在接下来的拿地上,也会通过联合拿地来缓解资金上的压力。
京投银泰资产处置情况
2012年11月
转让宁波华联大厦一至六层部分商业用房,转让价6.58亿元
2012年年末
转让北京华安泰投资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价1.155亿元
2012年6月
转让杭州海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的股权,转让价5500万元
2012年12月
转让京投银泰(湖南)置地投资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价3.42亿元
2012年12月
转让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价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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