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称4亿元预售款合规
虽然又经过一周时间沟通,当地业主仍然坚持认为,陈岳西将预售款卷走,建行应该负监管责任。当地也有部分律师支持这一说法。
2010年10月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时,应当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监管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管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资金支付证明材料。
监管银行应当按照监管项目分别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收缴、支出台账,并根据监管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预算清册、资金使用计划等要求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使用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月向监管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以及监管银行出具的预售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监管银行应当按月将本银行监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情况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当时这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正是为了防止开发商随意提取预售款挪作他用、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
建行总行表示,温州建行在预售账户的监管上,完全合乎规定。但是建行方面拒绝说明:如果按照如此严厉的监管制度,泰宇花苑项目实际从2011年底已经停工,4亿元是何时、以何种方式从预售账户中转到泰宇房开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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