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为以后修法做准备”
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提法,中国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国土资源分会土地与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郑振源称,“这就必须让集体土地入市。”
“这个问题几十年前年部里就要求几个地方进行试点。十几年前,广东、浙江就有地方提出地方性的集体土地入市的地方法规,但中央、部里一直没有提出入市的办法来。”郑振源称,这次会议的提法很好,但具体怎么实施,还是未知数。
郑振源认为,研究出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很重要,但土地管理法修法可能只会涉及征地补偿,法律没变,经营性指导意见很难突破原来的框架。
党国英进一步称,这次会议提到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正是为以后的修法做准备。
严金明认为,同地同价同权是未来方向。
2012年12月24日,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土地补偿”作了重大修改,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规定,但并未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和缩小征地范围等问题。(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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