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结束的首届“清华三农论坛”上,多位三农领域的权威专家就未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该改革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认为,家庭经营任何时候都是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建议应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分步骤、有条件地进入市场。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此,韩俊指出,培育和构建两“新”是对今后我国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但绝不是要脱离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去另搞一套,也不是替代农村家庭经营主体,而是要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服务。家庭经营任何时候都是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
对于如何推进两“新”,韩俊提出要把握好五个问题。一是,新型经营主体新在哪里?他认为是新的要素配置和组合,即要扶持一家一户的农民发展专业的、规模的、集约化的生产;二是,新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重点培育一大批比较规范、对农民带动作用比较强的合作社;三是,构建多元、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要培育新型农民。要让留村务农的年轻人的收入比打工更划算;五是,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建立一个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加快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时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也是当前热点话题,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对此,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是征地制度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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