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商报报道,近日,一网友在大渝网报料台上反映,称南岸区茶园一小区要租赁户全部办出入证,且每人收取3个月50元的费用,网友质疑这样的规定不合法。
进出小区要让办出入证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报料的张先生,他表示,自己住在茶园新区江南小区,已经有人办理了出入证。
“那天我回家,走进小区就被垃住了,叫我要办出入证。”对此,同住小区的王先生表示,自己已经在小区住了1年多。上月31日晚上9点过,他下班回家,刚走进小区,就被物管一杨姓主管拦住,询问他是否办了出入证,随后,王先生被带到了物管办公室登记。杨主管称,每个租赁户必须办理出入证,3个月共50元,过期继续缴费补办,否则不能进入小区。
租赁户质疑收费不合理
“我们叫物管提供相关文件,他们至今没有提供出任何文件。”王先生表示,自己还是第一次听说进出小区要缴费办证。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小区租赁户李先生。“开始办出入证时我并不知道要缴费。”李先生对此气愤不已,他称,上月他得到通知要办出入证,于是提供了一张身份证,谁知道出入证办下来后,物管向他收取了50元,物管解释说是公安局调查流动人口,所以才办理出入证,但李先生不明白为什么会收费。
物管称包括工本费和押金
对此,记者电话咨询了江南小区物管,工作人员王小姐解释,办理出入证有10元是工本费,而另外20元是押金。当记者询问具体收费标准及规定时,她只表示是公司上面的规定。记者随即又咨询了另一位工作人员,对方解释,出入证是每月缴纳10元。该工作人员表示,出入证就是将租赁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物管印章,然后放进塑料膜制成。记者询问为何没公示相关文件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有疑问可到物管处查看。
对此,重庆市丽达律师事务所段勤律师表示,物管收取出入证费用必须具备相关收费资格,同时还须经物价局审批后才能收取。如果没有通过物价局审批,在租赁户不同意交钱的情况下,物管不得强制收费,同时也不得降低对租赁户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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