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将引发海量维权诉讼
事实上,十九年的违规行为,并非最近才暴露。证监会的这次处罚,这已经是宝安地产2004年以来第4次被责令整改。
同样关注此案的证券维权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认为,深鸿基从上世纪就开始作假,时间长达17年,横跨两个世纪,可谓真正的“坚持不懈,非常努力”。公司获利高达9000多万,行政处罚的罚款全部加起来才100多万,而这100多万也是要收归国库的,受损的股民并不能从中获得一分钱的赔偿。股民想要获赔,只能去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案已有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今,证监会行政处罚已经出炉,民事诉讼的条件已具备,刘国华律师推算认为,投资者只要在1994年9月年至2010年11月5日(不含该日)期间买入该股,并且在2010年11月5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股票,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即符合起诉的条件。管辖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横跨两个世纪的虚假陈述,将会引来多少投资者索赔,我们拭目以待。(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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