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洪滨认为,开征房产税是为了中国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和财税体系的健全。房产税的开征,不是为了调控房价,不是为了短时间之内打压房价。这样一种长期税制建设,如果被用来做短期调控手段应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会增加市场不确定性,导致市场的波动,是对税制建设制度的破坏。
对于房产税本身是不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构成,财政部财科所的正副所长意见相左。所长贾康认为,地方税收的其中一个支柱,就是在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来自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按国际经验及中国改革推进进程,房产税税制建设势在必行,而且有望给地方政府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税收支柱。
副所长刘尚希则认为,公众对房产税寄予的希望太多、赋予的功能太多。房产税既不能替代目前的限购措施,也不能简单地从房产税是财产税、是对财产保有环节征税这样的学术定义来理解房产税及其定位、改革。把房产税打造成为中国地方主体税种、成为地方重要收入来源的设想更是不现实的。
刘尚希说,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完善税制和地方税体系、替代地方“土地财政”之类的说法,距离自己日常生活比较遥远。听到这样的说法,他们往往觉得政府就是变着法子收钱,自然会引起反感。在减税的呼声很大,且社会对税的“厌恶感”越来越强烈的情况下,把房产税功能定位于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即“抓钱”是不合适的。
但有两点是公众可以接受的:一是让占有房产多的人缴税,占有越多,缴税越多;二是抑制住房消费上的奢侈现象,为社会节约住房资源和土地资源。所以,中国的房产税应该定位为一个调节性税种,即调节住房消费行为和抑制贫富差距,而不能将房产税设计为普遍征收的一种税,从而变为增加地方收入的措施。
刘尚希进一步表示,重庆房产税征收范围只涉及约10%的人群,主要针对高端房产业主和炒房客,并不针对普通社会公众。上海尽管在制度设计上有所差别,但都遵循了一个思想,即保护大多数人既得利益,改革只涉及少数人。同时,两地都考虑个人基本住房需求给予免税面积扣除。这种定位主要是发挥房产税的调节作用。
正因如此,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没有在实施中引发社会震动,没有受到社会公众的抵制。此外,由于纳税人数量少,也能够取得较高的征管质量。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