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地方政府收了保证金?
2009年5月,沪杭客运成立,作为沪杭铁路的管理方。对于松江区这两块至今未复垦的土地,沪杭客运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在操作过程中,为了制约施工单位最后完成复垦,就有一个复垦保证金,一方面是制约施工方,另一方面假如施工方没有完成,老百姓也可以拿这个钱做复垦,复垦保证金是地方政府收去的,所以复垦有几种操作方式,按照协议如果明确规定施工方复垦的,就由施工方复垦,如果协议是交了保证金的,由地方政府完成的,就由地方复垦,松江属于自己复垦的”。不过该工作人员并不确定,称等主管该项目的负责人查一下才能知道。
对此,孙主任和曙光村相关负责人否认收到了保证金。根据中交二航局此前与泖港镇政府签订的赔偿协议,支付的333万多元在项目上是各种赔偿费用,并没有复垦保证金这一项。据曙光村估算,两百多亩地的复垦费用在千万以上。
沪杭客运宣传部一位主任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这个协议是施工方中交二航局跟地方政府签的,我们只是管理方,有些情况并不是特别清楚,但应该是谁建谁负责”。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问题反映到市国土局(应该是市土地规划局),那么就按程序走,目前我们并没有收到函,如果收到我们肯定要进行回复”。(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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