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的销售方会口头同意一旦购房者不买房时房产商将返还购房者已付定金,但是到纠纷发生时却全部否定。所以购房者应当将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2、最好将购房者因为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对于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法与房产商达到一致时的处理方式也以书面的形式加以约定;
3、有的房产销售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者在认购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购房者应该要求在认购书中明确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4、有些房产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之后由于房产涨价就主张预购无效,再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给他人。购房者应当要求房产商将预售证号在认购书中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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