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土地证”办理全面提速
2012年11月13日,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新规,居民要取得“小土地证”,先得由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凡是没有办理分割登记的住宅小区,不准再以单位的名义利用住宅用地改造和集资建房。
购买一套住房,不仅要领《房屋所有权证》,还要领“小土地证”。否则,房地产权就不完整,业主一旦与开发商之间出现纠纷,难以维权。在2013年10月1日前无正当理由没有为业主办理完土地分割登记的单位,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停止办理土地供应、土地交易、规划调整、土地登记等手续。
物业服务有章可循
2012年12月1日,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正式施行。今后,居民小区的物业服务将有章可循,业主有望按质交费,并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优胜劣汰。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注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等主体利益相互交织,极易产生矛盾纠纷。制定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可规范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权利义务,细化住宅物业服务项目。
“十二五”将建123.11万套保障房
2012年12月25日,我省下发《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我省将完成123.11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新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00.78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33万户。
保障房虽好,但要做到受欢迎程度高,入住率高,居民满意了才是真正得到实惠。保障房的建设发展需要一步步规划好,脚踏实地地去做,让保障房真正受欢迎,真正起到保障作用。建好了却出现闲置浪费,这就与建保障房的出发点相悖了。
2012年走了,这一年是关于末日传说的一年;这一年是关于体制改革的一年;这一年是关于幸福与追求公平的一年;这一年我们有太多的欢笑与痛苦,但是都过去了,经历种种,每个人才会更加珍惜生命的价值,更加明白活着的意义,新的2013来了,让真、善、美回归人心,让贪、嗔、痴远离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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