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颁布有关光纤到户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记者从市通信管理局获悉,上海早在2011年就已先行一步,颁布了相关地方性标准。2013年,上海将在新建小区(小区网论坛)“共建共享”有序推进的基础上,重点推行既有小区光纤到户建设和新建商务楼宇光纤到楼建设的“共建共享”。松江、浦东、金山、普陀的7个既有小区已成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工信部编制的这两项国家标准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两项国标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二是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三是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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