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二套房贷款调整无关调控松紧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1-05 07:49:00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也就是说,如果现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买二套房时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通知称,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于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因此今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在2012年执行的标准为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今年执行的标准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按照正常的三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这次是正常的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放松或者收紧无关。

□业内解析

此次调整是否为房地产新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称,北京发布的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并非新政。2010年11月,住建部就已出通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者,且贷款仅限于购买普通自住房。之后,北京、上海等地根据本地情况出台细则。

是否为房地产政策松动的迹象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认为,此类政策就类似于CPI上涨之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要随之上调一样,不应该受到太多的关注与解读。就政策本身而言,政策内容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执行层面上,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的界定标准,是由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来定的。所以,每年调整一次停贷标准是正常的政策执行流程,政策本身与松动或收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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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中心:二套房贷款调整无关调控松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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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也就是说,如果现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买二套房时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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