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网讯 1月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表示,从即日起将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调整为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调整主要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0〕3号)的要求做出,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数据,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范围便依此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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