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设立或者以任何形式运营金融基础设施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2-12-14 19:59:39

12月14日,央行网站1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14日发布关于《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中提出,中国证监会负责涉及证券、期货及其相关活动的新设金融基础设施准入管理;央行负责新设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以及银行间市场金融基础设施的准入管理;其他新设金融基础设施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其他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准入管理。涉及或可能涉及对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或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报经国务院同意后批准。

对于其中影响或可能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依法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以任何形式运营金融基础设施,不得使用“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登记结算”、“清算”、“交易报告”等涉及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或近似的名称。

(责任编辑:孙悦)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央行拟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设立或者以任何形式运营金融基础设施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2-12-14 19:59:39
12月14日,央行网站1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14日发布关于《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