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浙有善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提到,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予以发放。
同时,三孩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上浮50%。
此外,通知还明确,三孩家庭为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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