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2月24日,保利置业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方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融资函件。
根据融资函件,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一笔10亿港元非承诺循环贷款。根据融资函件条款,到期日将会是借方接受融资函件日起计12个月。
根据融资函件条款,倘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再为公司最大单一股东;或通过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不少于40%;或维持管理控制公司;或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及管辖,将构成违约事件。如果出现融资函件中的违约事件,银行有权要求立即偿还融资贷款及其项下利息以及其他任何应计款项;及取消及终止全部或任何部分融资。于本公布日,中国保利透过其附属公司持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本约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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