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月起将实施房地产新规:炒作学区房被纳入监管

来源:澎湃新闻 2022-01-05 00:05:47

为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武汉市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监管办法。

1月4日,澎湃新闻从湖北省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印发《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并自2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规内容,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开发企业在从事开发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经裁决判决、裁定或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约行为等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按照武汉市公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记分标准,开发企业信用扣分根据不良行为轻重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符合D类情形的扣5分。

记分标准显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为D类情形,包括: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将全部可售房源公开对外销售;故意误导、诱导、欺骗、强制或协助意向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规避限购政策;违规向购房人提供购房首付贷;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销售者争购;销售全装修商品房,未按规定建设交付样本房;交付的全装修商品房与约定的装修交付标准不一致,擅自变更装修交付标准等等。

其中,对于开发商利用教育资源吸引购房者,新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在商品房项目推广中宣传或使用尚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学校名称、形象标志等与学校有关的内容,以及使用“名校”“学位房”“学府房”“指标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公平原则相关词语,误导购房人市场预期。《通知》显示,对于因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未按要求整改,造成集中投诉或群体上访,且不能及时有效化解的,追加扣10分。

《通知》指出,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行记分制,信用基础分为100分。开发企业信用得分低于75分,或一年内同类违法违规行为出现3次及以上、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给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纳入“警示名单”;信用得分不低于90分的开发企业可享受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支持。

对于纳入“警示名单”的开发企业,由市房管部门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暂缓受理开发企业新建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申请以及向市信用平台上传开发企业失信行为警示信息,由市信用平台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出警示。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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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月起将实施房地产新规:炒作学区房被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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