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12月起,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核婚姻状况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1-08-13 08:25:37

中新网定州8月12日电 (记者 吕子豪)自2021年12月1日起,购房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不再审核当事人婚姻状况。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于11日傍晚召开“不动产登记政策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上述信息。

据新闻发布会公布的信息,自2021年12月1日起,定州市购房人用签订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应登记的,只需要合同或协议中记载的双方当事人向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在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未经公证继承和受遗赠转移登记及夫妻婚内变更或转移登记除外)、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不动产权利处分登记申请时,只需要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确认,不再审查不动产权利人的婚姻状况。

发布会信息还明确,自该新政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定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在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不动产权利处分登记申请时,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权利人明确为单独所有和共有的,由权利人直接办理相关登记。原不动产登记簿未明确单独所有和共有的,将对不动产共有情况询问申请人,属于单独所有的,提供单独所有的相关材料,予以登记;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提供夫妻关系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予以登记。

据悉,此举是定州市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高效便民环境的又一项利民便民政策。(完)

(责任编辑:王永超)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河北定州:12月起,不动产登记不再审核婚姻状况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1-08-13 08:25:37
自2021年12月1日起,购房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不再审核当事人婚姻状况。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于11日傍晚召开“不动产登记政策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上述信息。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