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整治住宅小区“刷脸”门禁

来源:南方日报 2021-08-03 08:29:17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霭莹)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其中,江海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江海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今年2月,江海区检察院在排查中发现,辖区7个住宅小区物管公司在未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审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且已完成大部分小区业主的人脸信息采集。小区物管公司涉嫌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安全,被江海区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住宅小区“刷脸”门禁应该如何管理?3月19日,江海区检察院就住宅小区涉嫌侵犯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界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7人担任听证员,江海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等5个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共同参与研讨。这也是全省首场人脸识别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人脸识别真的有必要吗?小区门禁不能刷卡吗?”听证会上,江海区人大代表曾秀梅抛出问题。参会代表围绕住宅小区“刷脸”门禁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泄露风险、行政部门如何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流,听证会达成了共识:相关小区违规设置“人脸信息识别”的门禁系统,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涉嫌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创新监管机制,共同加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各单位应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避免群众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触碰法律红线。

听证会后,江海区检察院向该江海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截至6月,江海区公安分局已联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辖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楼盘销售部等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对依法依规安装的场所要求签订承诺书,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时整改并接入公安网管系统,对违法安装的场所作出拆除并清空所有数据的处理。

同时,江海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11个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率先在全省出台《江海区关于人体生物特征的安全技防系统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形成共管、共治、共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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