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管局发文!加强销售现场管理、倡导线上摇号选房!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1-01-25 09:32:55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防疫情反弹,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现就全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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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售楼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对售楼场所的日常督促检查。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密切与防疫机构、乡镇(街道)沟通配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确保防疫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信息情况掌握到位。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员工管理,加强对员工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企业人员留肥过节,对离肥员工及由外地返回员工,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和报备。

二、加强销售现场管理

(四)在售楼场所入口配备消毒液、测温仪、口罩等防疫物资,对进入售楼场的消费者,要进行测温、消毒处理,严禁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进入售楼场所,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五)要加强销售现场的通风和消毒,确保场所内部空气流通,定期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扶手、公示展板等公共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严控人员聚集

(六)要严格管控销售现场人员数量,分时分批引导消费者进入售楼场所。鼓励开展线上楼盘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倡导线上摇号选房,有序引导客户签约。未经批准,不得举办现场推介、抽奖摇号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七)要加强对售楼场所消费者的引导和服务,对出现人员聚集情形要及时引导疏散,并提醒顾客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间距。

(八)要加强商品房交付现场管理,在交付现场,要配备消毒、测温设施设备,分期分批开展交付工作,引导业主有序收房。

四、强化监督检查

(九)市房产局及各县市区建设(房产)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售楼现场和项目交付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疫情隐患及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除此之外,为了防控疫情,减少人员流动。

1月23日,合肥市出台《“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倡导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在合肥过春节,支持企业发展,为开年复工复产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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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于合肥日报


据介绍,合肥市将实施“稳岗位”计划,给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鼓励中小微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减轻企业用工负担,实行“免申即享”,依据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信息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单户企业补贴金额=风险储备金÷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费免征总额×单户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免征总额。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为鼓励务工人员留岗,合肥将为在肥外省务工人员发放“留肥工作红包”。针对非安徽户籍并在肥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肥务工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肥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肥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省务工人员),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肥外省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不少于1000元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在肥外省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对于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省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省内其他地市在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同时,合肥市鼓励用工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大力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此外,合肥市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合肥,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鼓励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企业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输送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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