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22日,厦门国贸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0%的额度内,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决策及实施事项。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投资范围为可投资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理财产品,如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投资期限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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