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18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为景德镇胜光房地产、贵港市润佳置业14.6亿元融资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景德镇胜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华宝信托提供的4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景德镇胜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贵港市润佳置业有限公司接受华润深国投信托提供的10.6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7.4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8.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42.4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7.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8.4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5.59%。
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68.3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62.06%。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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