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4日,城建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债权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告显示,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注册机构发起设立“新华-城建发展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一期、二期)”。
该债权投资计划分二期注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为5+3N年(初始期限5年及每次届满3年公司有到期赎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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