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1月26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阳光城持有51%权益的子公司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接受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提供的7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间接持有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49%股权的股东重庆金科为公司提供担保函,承担该笔融资49%的担保责任,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1.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6.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24.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7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3.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61%。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38.9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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