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公告,控股子公司天明环保签订《收储动迁协议》,钱塘新区城市有机更新指挥部办公室拟向天明环保支付14980万元,用于对天明环保拥有的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1号(南)大街160号房产实施收储动迁以及补偿天明环保因此次收储动迁产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费用。预计此次收储事项对归母净利影响金额在7000万到8000万之间。
白杨街道11号(南)大街160号房产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1号(南)大街16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9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杭经出国用(2006)第001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34611.2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杭房权证经字第08008760号,杭房权证经字第08008761号,杭房权证经字第08008762号,杭房权证经字第08008763号,杭房权证经字第08008764号,杭房权证经字第11331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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