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 下好管理服务“一盘棋”

来源:南京日报 2020-07-24 09:47:39

激发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 下好管理服务“一盘棋”-中国网地产

交易中心加入街道疫情防控誓师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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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执勤期间解答老百姓关于房产交易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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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路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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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召开深化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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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合作设立“房产交易便民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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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批租赁企业与建行租金托管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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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应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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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区房”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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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布设房产交易自助服务机提供存量房网签自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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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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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楼盘售楼处销售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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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报融媒体记者 段仁虎摄

“民以居为安”。住房,牵动着亿万城乡居民的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南京更要体现“省会责任”“省会担当”。4月11日,南京正式推出战疫情、扩内需、稳增长“四新”行动。为把住房保障这项民生工程抓细抓实,市房产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加速推进“四新”行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群众需求和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推动我市突出民生问题的排查解决,打造更宜居、更安全、更便捷的美丽古都。

秉承着“心暖万家”服务品牌,2020年上半年,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在市房产局的带领下,深刻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推动房地产市场高效能管理、房产交易高质量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将“精细、高效、便捷、温暖”的品牌内涵渗透在为民服务的各个环节,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形成管理与服务全市“一盘棋”,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贡献力量!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作为南京市重要的为民服务窗口,市交易中心坚持以党建引领政务服务,以先锋作用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发挥模范党员带头作用,更好地服务为民。

为有效推进各项党建工作抓严、抓实、抓细,市交易中心党委制定了《2020年市交易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3+1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目标,层层抓好落实;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推进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三会一课”、党委会、书记例会等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2019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督促全体党员廉洁守纪;组织中心全体职工签订《三守承诺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电子屏滚动宣传、廉政短信、微信群发等方式进行廉洁自律宣传教育。

面对疫情,市交易中心党委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支援、圆满完成华侨路街道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自2月12日至5月5日,83天累计参加志愿服务651人次,为了市民的安全筑起红色防疫线。

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市交易中心始终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谋划、部署、落实、检查,强化对所办企业的管理,稳妥推进企业清理脱钩工作。2020年上半年,共收到锦旗等各类表扬147次。

规范销售行为,稳步推进商品房上市

围绕“房住不炒”的定位,加快推进流程再造,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同时加强南京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交易中心针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严格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在商品住房项目上市前约谈企业负责人,做到靠前服务、预控在先,提前做好商品房销售前期服务;首次开盘项目,全部实现开盘现场监督和指导,有序做好商品房销售环节管理,上半年共检查商品房销售现场120次,开盘现场检查23次。同时,严格做好商品房销售后期督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强化预售资金监管。优化调整商品房资金监管审批制度,并深入企业、实时监控,严密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核查各家开发企业预售款的支付和使用情况,针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2020年上半年,市交易中心监管企业35家,项目35个,监管面积139.99万平方米,监管资金总额68.15亿。

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监督管理,上半年市交易中心按照市房产局统一部署,进一步简化经纪机构备案手续,提高机构备案率;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管理覆盖,进一步加大从业人员监管力度,不断优化完善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工作,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降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门槛。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和管理需要,主动优化营商环境,调整措施、简化手续,优化新经纪备案机构必选要件选项,简化机构营业场所证明资料。上半年,新增经纪机构备案553家,同比翻番;经纪从业人员明示牌挂牌1.5万人,完成年度对标找差目标59%。

着手开展修订信用管理办法。组织专门人员配合市局开展对《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标准》研究和修订准备工作,拟从信用管理范围、管理主体、管理方式、信用应用等方面,扩大适用范围,优化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和行政便利化水平,流程工作也得到市信用办的认同和支持。

积极开展专项检查。配合市区两级房产部门针对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未备案、炒作学区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当月检查26家经纪机构,现场出具11份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租赁住房是解决来宁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让群众租房更安心,切实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交易中心坚持市场导向,紧盯突出问题,防范和化解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切实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加强租赁市场管理。上线租赁企业线上开业报告系统,实现租赁企业开业报告“不见面”,截至6月底租赁平台累计办理开业信息报告企业1218家;开展租赁市场检查,曝光各类租赁机构25家;加强对各区的业务指导,推进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上半年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新增房源挂牌量1.3万套,完成年度对标找差目标54.5%。

率先推行租金银行托管。中心印发《关于落实住房租赁机构租金托管制度的通知》,制定租金托管业务流程,指导银行与住房租赁企业签署租金托管协议;发布《关于公布我市首批开展租金银行托管住房租赁企业信息的通告》,目前我市已有5家租赁企业开设了租金银行托管账户;针对存在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企业,多次约谈告诫,并发布了实施租金监管的通告和风险提示。

配合市局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参与制定《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补助项目管理办法》,保障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落实到位;组织各区开展企业奖补资金申请初审培训,配合市局完成第一批5家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复核审定工作,目前该批次项目已公示完毕;加快推进租赁平台二期建设,结合中央财政补助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具体业务需求,目前平台二期建设已进入立项阶段。

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效能

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市交易中心不断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提供大厅自助服务,推进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群众满意的同时,实现房产交易“一网掌握、智慧安居”。

实现网签备案“不见面服务”。按照住建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局统一部署,全力推进网签备案系统优化调整工作,实现交易主体与房源信息自动核验;延伸端口就近办理,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6家银行合作设立共计54个“房产交易便民服务点”,提供合同网签、租金托管等“四大类、一站式”房屋交易和住房金融服务;提供大厅自助服务,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目前已在华侨路、大光路等服务大厅布设4台房产交易自助服务机,提供存量房网签自助服务,同时,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通力合作,布设房屋档案自助查询机,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配备POS机,全面推行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核价核税、缴费一窗办理,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办所有事。

落实测绘“优化1015”工作要求。市交易中心提前完成90.7万户已登记房源的房产测绘数据整合工作,并及时上传至区块链中,供网签配图及一体化平台实时调用;加快推进重点单位64幢房屋测绘工作;完成存量房源基础数据采集入库项目可研报告并报送市大数据局立项申请。针对因手工绘图或老系统衔接造成的2008年以前的房屋相关图形和数据无法直接上传至配图库问题,中心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深入查找、分析研究制订方案,蹄疾步稳地推进房产测绘数据整合工作。

为落实省、市委关于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有关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房产领域突出民生问题的排查解决,中心根据市局相关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排查解决“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反映“房产交易”突出问题  以优良作风抓落实惠民生的实施方案》,强化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业务科室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通过对房产开发企业类投诉(捂房惜售、虚假认购、无证销售)、房产中介机构类投诉(发布虚假房源、炒卖房号、骗取购房资格)、房屋租赁企业类投诉(不退押金、企业爆仓、不履行租赁合同)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目标至今年底,涉及中心职能的房产交易类诉求总量低于2019年度同期20%以上,实现房产交易类投诉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办理效能、办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制定和完善一批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长效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市交易中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题中要义,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模式,以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把关为原则,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张贴上墙,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层层有人管。加强日常维护,保障房屋正常使用,妥善化解市场风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让广大市民获得安全感、幸福感。

切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纳入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积极配合市局对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缓发放预销售许可,对群租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配合市局积极参与“商改住”“群租房专项整治”“打击传销”等多个专项工作,妥善化解市场风险。

坚持防疫复工两手硬。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各分中心服务大厅、电梯间、楼梯道等公共部位定时消毒,以及进入人员的身份登记、苏康码查验、体温测量等工作,自交易大厅恢复窗口服务起至今,共查验并登记人员约17.2万人次;开展中心领导带班、相关科室轮值,维护大厅工作秩序。配合市局会同市政务办,以及规划资源、税务部门,在加大线上服务,推荐不见面办理的同时,开通线上和电话预约渠道,联合设立应急服务窗口,办理主城六区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上半年,共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含经适房)1.6万件,房屋交易备案5.9万件。

抓党建,强队伍,优服务,促发展。2020年上半年,市交易中心紧紧围绕“心暖万家”服务品牌,将各方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凝聚起来,确保每个项目有力推进、每项工作有序组织。接下来,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始终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个“牛鼻子”,认真落实省、市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部署要求,围绕热线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抓落实惠民生,努力用中心“工作指数”提升人民群众“满意指数”,为广大市民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营造稳定、透明、安全、可预期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为宜居南京建设添砖加瓦。

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为房东房客支招

防范租房套路

招数一:查验企业资信

房东、房客通过租赁托管公司出租或承租房屋时,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查询企业资信和经营状况。

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1.房东、房客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营业执照信息,确认企业营业范围是否有“房地产租赁经营”“住房租赁(住房租赁经营)”、“房屋租赁”等。查询企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低的企业往往风险防控能力较弱。

2.查询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其他行政处罚。

3.查验是否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股东、负责人,是否频繁变更营业场所等。

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房东、房客还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是否有行政处罚事项以及是否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三、南京网上房地产(http://njhouse.com.cn/)

1.房东、房客可登录“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核实企业是否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信息登记)。

2.查验企业是否列入曝光台以及曝光事项。

招数二:选择租金银行托管

一、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周期

房东在与租赁托管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出租合同时,可对租赁托管公司代理出租的租金收付周期进行一定的限制,如可以约定租赁托管公司只能按月或季度收取房客租金,或者约定租赁托管公司代收租金的周期应与付给自己的租金周期一致,防止租赁托管公司利用租金收付周期差建立资金池。

房客在向租赁托管公司支付房屋租金时,应了解租赁托管公司有无房东的代理出租的授权以及具体代理事项和权限,尤其注意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如一次性支付半年或一年租金,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按月或季度支付。 

二、 警惕明显偏离市场价的租金

房东、房客无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都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市场价格,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租房风险,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房东在委托租赁托管公司出租房屋时,应了解市场租赁价格,对于租赁托管公司给出的代理出租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时要保持警惕,不要贪图一时的高价,造成后续的损失。房东可主动对接房客,了解租赁托管公司是否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高风险经营模式,如发现异常,建议及时解约止损。

房客在承租房屋时也要警惕低价诱惑,建议房客要查看租赁托管公司与房东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或代理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出租价格、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慎重承租。

三、选择租金银行托管

我市已经建立住房租赁机构租金银行托管制度,建议房东、房客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租房时应选择租金银行托管,通过租赁企业在银行开设的租金专用账户收付租金,确保房客租金能够直接划转到房东账户,保护租金不被挪用,保障租金收付安全。

房东、房客应选择开展租金银行托管业务的租赁托管公司出租房屋。在与租赁托管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当约定租金通过银行托管。房东、房客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上核实租金专用账户信息后,在合同中注明租金专户信息。如遇到租赁托管公司低价租房但要求一次性收取半年以上租金并拒绝通过银行托管租金的,应保持高度警惕,必要时可向属地房产管理部门举报。

招数三:使用代理版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南京新推出的住房租赁企业代理版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共有通用条款11条,并配有合同说明、附件等配套使用。在合同说明部分,提示签约各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应当出示营业执照,提供房屋租赁代理协议、房屋权属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明文件,承租人应当出示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为防范受托人“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风险,影响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建议租赁当事人尽可能选择租金银行托管方式收付租金等风险提示性说明,进而提醒租赁当事人审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合同当事人部分,写明了房屋的出租人信息以及受托人信息,做到向承租人释明该房屋的租赁权利来源,在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中,也就住房租赁企业代理出租的房屋自然状况及法律状况向承租人释明,进而让房客做到“心中有数”。

在备受关注的租金部分,示范合同文本中提供了“月付租金”和“季付租金”选项,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在租金的支付方式上,租赁当事人可选择租金银行托管方式收付租金。

本版撰稿 南报融媒体记者 朱雅新

图片来源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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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南京更要体现“省会责任”“省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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